水土保持验收

2021-08-05

天津岛津液压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及附属用房项目

发布时间:2021/08/05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天津岛津液压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及附属用房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已建设完成,我单位组织第三方机构天津惠泽宏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召开了验收会,并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结论为合格。现将附件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附件2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附件3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公开如下

 

建设单位:天津岛津液压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天津惠泽宏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天津惠泽宏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天津市/天津市/西青区

 

 

附件1:附件1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附件2:附件2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附件3:附件3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